为确保第三届中国夏季达沃斯年会期间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需要对市内四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经市筹委会同意,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9月8日至12日下列道路将分时段实施交通管制:
(一)6时至24时,禁止货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四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运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在市内四区道路上通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5吨以上《货车通行证》在此期间暂停使用。
(二)6时至23时,除以上禁行车辆以外在市内四区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通行和双号双日通行(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车牌尾号为字母的,以前1位数字为准)。
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管制限制:
1、公交车辆、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早晚上下班的班车(7座以上)、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和车身喷涂辽宁省统一标识的学校校车。
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邮政车、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城建行政执法车辆、环卫运送垃圾、道路养护专用车和清障专用车辆以及当日上牌新车。
3、市区港口下滚装船的机动车(以当天船票为准)。
4、持市筹委会核发“新领军年会”《通行证》的车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通行证》的机动车。
(三)9月9日至12日以下路段全天禁止车辆通行停放:
星河街的星海广场4号东路至会展路(含)以西;星海广场4号东路(含)、华表广场北半圈(含)、星海广场3号西路(含)以北;星海广场外环路的3号西路至会展西路(含)以东;会展西路(金钱柜KTV正门以南路段);会展中心以南;会展东路。
(四)9月11日15时30分至23时,华表广场、星海广场外环路北侧的3号西路至3号东路、4号西路、中央大道南段、3号东路禁止车辆通行和停放。
二 从9月9日7时30分至12日24时,明泽街的福寿街至天津街、天津街的明泽街至长江路、致富街的福寿街至长江路、职工街的福寿街至长江路,全天禁止车辆通行和停放。
三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和市区道路情况,决定实施管制措施或恢复交通,具体请以现场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以及民警指挥为准。对违反本通告的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违反单双号限行的机动车还将被责令按原路返回。
四 请广大驾驶人和市民自觉维护交通秩序,遇有警卫车队时要主动礼让。同时自觉遵守《通告》要求,提前做好出行安排,避免给出行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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