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客车租凭信息
中广网10月12日天津消息(记者翟媛 张梦薇 通讯员王磊)记者从天津市商务委获悉,《天津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正式启动。从即日起凡车辆户籍在天津,符合以旧换新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将可享受最高6000元的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确定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为进一步拉动国内汽车市场消费,今年5月份,国务院决定加大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补贴力度,将中央财政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资金从10亿元增加到50亿元。汽车以旧换新的范围包括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不含出租车)以及提前报废的各类“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站地址:www.vecc-mep.org.cn。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购买新车,新车已享受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
拟申办以旧换新的车主,应将符合相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天津指定的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之后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为方便百姓以旧换新,目前天津设立了5个报废汽车回收网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到报废车辆后,按有关规定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自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可以到天津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天津也在河东区、塘沽区、宝坻区已设立三个联合服务窗口。
|